广西:建立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 280名专家律师入选
广西新闻网南宁11月26日讯(记者 伍永志)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名单》,经征集、遴选,280名专家、律师成为首批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将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聘请法律顾问提供人才支撑。
据介绍,首批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候选人主要采取定向征集方式征集,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向广西各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律师协会等单位发函征集。经对候选人资料进行审核并遴选、确认后,最终确定了首批280名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名单。
为规范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人才库管理,自治区政府法律顾问室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4号),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规定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应当符合下列四个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获得国家律师资格;从事法律教学、科研或者律师工作8年以上;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
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主要的工作为接受相关行政机关的委托,参加有关论证会、评审会、评估会,为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政策措施、地方立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活动、政府法律事务的办理提供法律咨询意见等。
同时,法律顾问人才库成员实行动态管理,人才库成员名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根据人才库成员履职情况及其工作变动情况予以调整,每两年在广西政府法制网上公布。
编辑: 刘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