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限价房管理办法出台 价格不得超同地段的85%
柳州限价房管理办法出台
价格不得超同地段的85% 面积不得大于144平方米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记者廖艳明
近日,柳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柳州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限价商品房(以下简称“限价房”)的平均销售价格,不能超过同地段商品房的85%,面积不得大于144平方米。
不得捆绑精装修
所谓的限价房是指,政府限制套型面积、限房价、限销售对象,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严格执行限制性要求开发建设和定向销售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普通商品住房。
在面积上,限价房规划设计应当严格控制套型面积,最大套型面积不得大于144㎡。而在房价上,限价房的平均销售价格,按照不超过项目土地公开出让时同一区域、同一地段、同一类型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85%的原则,综合考虑项目的综合开发成本以及合理利润等因素进行确定。
开发建设单位根据已确定的平均销售价格,按照住房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确定每套房的销售价格,但项目实际销售平均价格不得超过土地公开出让时确定的平均销售价格。
在销售时,限价房应当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强制搭售其他服务、产品,不得捆绑精装修。项目中按规划配置的配套车位和配套商业设施等,则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定价销售。
有市民提出质疑,价格这么便宜,那交通、基础设施等有保障吗?
办法规定,限价房要选择在交通相对便利、市政基础设施较为完善、比较适宜集中建设的地段进行布局。项目中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都要与住宅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编辑: 陈丽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