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人获刑!南宁多家法院集中宣判30起涉毒品案件
“6.26”国际禁毒日到来前夕,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及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武鸣区、宾阳县、横县、马山县等8家基层法院,对30件毒品犯罪案进行集中宣判。5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其中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宣判现场。法院供图
以下为典型案例:
案例一:女子将毒品绑腰间运输,仍难逃法网
6月23日上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3起毒品犯罪案件。2020年12月7日上午,陆艳丽携带两块毒品海洛因雇请一辆小汽车,从凭祥市上石镇出发前往南宁市。当日中午12时许,当陆艳丽到达南宁市兴宁区燕子岭路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从其腰部查获两块海洛因可疑物,分别净重348.72克、348.81克。经鉴定,两块可疑物中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案例二:快递运送24块海洛因,男子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9年2月底,施凯(另案处理)到云南省瑞丽市与被告人虎忆密商谋通过邮寄的方式,将毒品从云南省运回广西。同年3月5日,毒品从瑞丽市寄出后,虎忆密将邮寄单号照片通过微信发送给施凯。同月9日12时许,施凯接到虎忆密告知快递到达宾阳县黎塘镇的消息,便伙同李春年、龙建瑞(另案处理)驾车前往宾阳县黎塘镇高铁站前路段某快递仓库接收毒品。龙建瑞领到包裹后,公安机关随即将施凯等3人抓获,并从领取的包裹内搜出24块毒品海洛因(共净重7004.35克)。
编辑: 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