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导航   放到桌面
 

一次性补助200万元!广西在全国率先实行林权登记财政资金激励

1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获悉,为鼓励地方先行先试探索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路径方法,广西率先在全国实行林权登记财政资金激励,给予国家级、自治区级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一次性200万元补助经费。其中,南宁市邕宁区和贺州市八步区为国家级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共获得133万元;百色市乐业县、来宾市兴宾区作为自治区级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共获得67万元。

工作人员为村民讲解林权登记业务办理流程。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供图

据介绍,邕宁区通过系统谋划构建紧密的部门协作机制,共建平台、集成业务数据,自动读取户籍信息、林权地籍调查、林地承包合同补充协议以及林权历史登记数据,实现村民足不出村即可免费、高效办理林权类不动产权证;八步区创新“1个专班、3个部门联动、3种技术成果套叠、1个部门统一管理”的“1331”部门贯通工作模式,将约95%的权属界线核实、指界工作通过内业完成,同时,建立了广西首个林权登记府院联动机制,着力处理一批影响确权发证的历史遗留矛盾纠纷案件。目前,这两个国家级林权登记提质增效试点已形成“内业为主、外业为辅”林权登记地籍调查模式,林权地籍调查成本已从35元/亩直接压缩至6元/亩,实现了低成本核发林权类不动产权证。

运用府院联动模式开展林权类历史遗留问题矛盾纠纷调解。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供图

运用确权登记+国储林项目模式成功发放贺州市首批国储林项目不动产权证。贺州市八步区自然资源局供图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负责人表示,广西通过补助试点,旨在推动试点成果尽快落地,再以点带面、全区推广,倒逼地方全面降低林权类不动产发证成本,促进林权登记提质增效,有效保障林农、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助力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编辑: 王艳群

微信长按二维码进行分享
查看微头条栏目更多文章

相关阅读



欢迎来到手机广西网登陆页

×

没有帐号? 注册一个